14部门出台27细则,6方面服务激励民营经济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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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日,天津市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“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”有关情况。记者从会上获悉,我市民营经济“19条”出台一个月以来,14个市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各类配套实施细则27个,同时加大政策宣讲力度,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去年11月1日**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去年12月30日,我市出台民营经济“19条”,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、缓解企业*难*贵、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、优化对民企的服务6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举措。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,民营经济“19条”对每一项政策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,按照“可操作、减少自由裁量权”的要求,相关部门迅速出台配套实施细则,以部门名义印发实施。据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、副主任刘东水介绍,截至目前,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商务局、市税务局等14个部门*台27个配套实施细则,其他部门正按程序审核发文。与此同时,各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宣讲辅导力度,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。截至目前,我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轮次集中政策宣讲辅导,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市税务局、市人社局、市金融局、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市级相关部门,赴16个区开展了政策宣讲活动,方便民营企业熟知会用政策,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、落实、落细。市工商联也在第一时间组织会员企业进行政策宣讲,帮助企业掌握政策、用好政策。为方便企业知晓了解政策,全市“政策一点通”平台专门设立了民营经济板块,将民营经济“19条”和各部门配套实施细则上传到平台,供企业随时查询参考。